对公众号运营者而言,最大的噩梦不是掉粉,而是永久封号。
没被封过号,都不好意思说自己是干新媒体的,平时新媒体大佬见面吹牛逼,不是你吃饭了没,而是:“嘿,你被封过号吗?”
那么问题来了,什么情况下公众号可能一次性被永久封号?违规行为有哪些?公众号被永久封号后该怎么办?怎样避免永久封号?
一、哪些行为会被永久封号
根据我们观察、统计、分析,发现很多情况下都可能被永久封号。
包括丰胸也是,最近有粉丝就跟我吐槽,发丰胸广告被永久屏蔽所有功能
总共16种类型,有一些用的是“涉嫌”,因为我们发现有嫌疑也可能被永久封号。
比如一些做传销类的公众号,首先是涉嫌违法违规,所以被封号。那么在法院没有判决的情况下,只是涉嫌,但是公众号依旧会被永久封号,太惨了......
看一下微信运营运营规范里的目录,可以总结为:
1、影响用户、影响平台的恶意行为(诱导、刷粉、外挂等)
2、滥用帐号相关功能
3、侵权、虚假、骚扰、谣言、侵犯隐私等。对公民有恶劣影响、侵犯他人权利的行为。
4、违反法律法规的内容(色情、赌博、暴力、黑色交易等)
有人会问,公众号会被谁封?
根据我们观察、统计、分析,发现有几种情况:
1、被用户举报后,被微信官方封号
2、被微信官方排查后,被微信官方封号
3、被用户举报后,被监管部门封号
4、监管部门发现有违规行为,直接封号
从2020年3月1日起,《网络信息内容生态治理规定》(以下简称规定)开始实施。
这份规定和新媒体从业人员息息相关,规定对网络信息内容生产者,服务平台明确了相关要求,总计四十二条。
例如内容生产者不得使用夸张标题、内容与标题严重不符。不得开展网络暴力、人肉搜索、深度伪造、流量造假、流量劫持、虚假注册账号、非法交易账号和操纵账号等违法活动。规定中的内容生产者是指制作、复制、发布网络信息内容的组织或者个人。
违反规定的后果也很严重。例如会被警示整改、限制功能、暂停更新、关闭账号、约谈、限制从事网络信息服务、网上行为限制、行业禁入、承担法律责任等。
二、网络信息内容生态治理规定
规定字数很多,基本上大多数条例都和新媒体从业者息息相关,除了众所周知的「红线」,其中有一些新规定大家需要遵守。
网络信息内容生产者不得制作、复制、发布含有下列内容的违法信息:
歪曲、丑化、亵渎、否定英雄烈士事迹和精神,以侮辱、诽谤或者其他方式侵害英雄烈士的姓名、肖像、名誉、荣誉的;
违反规定的,网络信息内容服务平台应当依法依约采取警示整改、限制功能、暂停更新、关闭账号等处置措施,及时消除违法信息内容,保存记录并向有关主管部门报告。
网络信息内容生产者应当采取措施,防范和抵制制作、复制、发布含有下列内容的不良信息:
(一)使用夸张标题,内容与标题严重不符的;
(二)炒作绯闻、丑闻、劣迹等的;
(三)不当评述自然灾害、重大事故等灾难的;
(四)带有性暗示、性挑逗等易使人产生性联想的;
(五)展现血腥、惊悚、残忍等致人身心不适的;
(六)煽动人群歧视、地域歧视等的;
(七)宣扬低俗、庸俗、媚俗内容的;
(八)可能引发未成年人模仿不安全行为和违反社会公德行为、诱导未成年人不良嗜好等的;
(九)其他对网络生态造成不良影响的内容。
网络信息内容服务使用者和网络信息内容生产者、网络信息内容服务平台:
不得利用网络和相关信息技术实施侮辱、诽谤、威胁、散布谣言以及侵犯他人隐私等违法行为,损害他人合法权益。
不得通过发布、删除信息以及其他干预信息呈现的手段侵害他人合法权益或者谋取非法利益。
不得通过人工方式或者技术手段实施流量造假、流量劫持以及虚假注册账号、非法交易账号、操纵用户账号等行为,破坏网络生态秩序。
在过去,上面这三点如果违反了,比如人肉搜索,发表具有伤害性、侮辱性和煽动性的失实言论,可能没有太大的事。
但是从3月1日起,一旦违反了,会由网信等有关主管部门依据职责,按照有关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予以处理。
三、微信外部链接内容管理规范
根据小公举观察,该规定主要是针对个人微信号、微信公众号和外部网站三大块。
3.1 个人号外挂登录
例如前段时间,轰轰烈烈的wetool被封事件。
微信中心给出的封号理由是:该微信账号因使用非官方微信客户端被限制登录,若后续仍继续使用将永久限制登录。
微信封个人微信号,主要是针对使用第三方软件登录的用户,被封用户基本都使用了微信的分身软件,或者第三方登录软件。
不过,微信官方也给出了解封方法:
发送短信验证,输入一位好友手机号码,然后绑定该手机号码好友在微信的“微信团队”里自助解封。
3.2 特殊识别码、口令类信息传播
为避免过度营销造成对用户的骚扰,朋友圈内不允许发布及传播具有识别、标记功能的特殊识别码、口令类信息。
小公举解读:
很明显,这条规定主要是针对阿里旗下产品的,如果在朋友圈发淘宝商品口令、支付宝口令,就有可能被封号。
如果利用这种代码口令绕过微信的生态体系,就有点开挂的嫌疑,或者有安全漏洞。作为用户体量那么大的产品 ,肯定是不允许出现这种行为的。
3.3视听内容传播
外部链接不得在未取得信息网络传播视听节目许可等法定证照的情况下,以任何形式传播含有视听节目的内容。
小公举解读:
也就是说,只要该平台或产品没有获得《信息网络传播视听节目许可等法定证照》,就不能出现在朋友圈/微信群/微信对话界面。
当然了,微信公众号内容除外。
3.4禁止更改用户返回路径
外部链接禁止更改用户返回路径,包括但不限于用户点击“返回”时强制跳转到非上一级页面等。
小公举解读:
比如通过公众号的文章,打开一个抖音链接。跳转前是公众号文章界面,跳转后是抖音链接,返回到上一级可能是抖音首页。
但是该规定发布后,必须返回到公众号文章界面,否则微信系统可能会强制扭转违规跳转行为。
小公举认为,这样做很合理。因为一个好的产品应该尊重用户,不能私自为用户做决定,进入首页还是进入哪里。
3.5 禁止使用含有用户隐私数据的浮层
鉴于外部链接中使用浮层,可能导致用户头像昵称等信息泄露,外链分享将禁止使用含有用户数据隐私的浮层,否则视为违规处理。
小公举解读:
比如下面这张图,该链接里含有用户昵称、用户头像等隐私信息。那么这个链接可能会被屏蔽,或者无法分享,或者平台可能会被封禁。
3.6 对违规行为采取阶梯式处理机制
对于违规后仍进行恶意技术对抗的行为(包括但不限于用多域名、多帐号来规避平台限制),一经发现,永久封禁其帐号、域名、IP地址或分享接口。
如果要解封,可以发送邮件到:moment@tencent.com,说明被封链接及修改情况,第二次封禁12小时,第三次封禁一天,第四次及以上封禁一周。之后若未修改完成不予解封。
不过这个规定很多时候行不通,因为规定强调违规后仍然(二次)对抗,就会被永久封禁。
这些规则主要是针对涉及外部链接/外部产品。
四、公众号被永久封号后该怎么办?
被永久封号后,登录后台会收到被永久封号的提示,旁边会有申诉按钮,申请解封,
但只有一次申诉的机会,如果申诉失败,公众号就永远无法解封了。
我们查阅了网上面各种类型的申诉案例,并且总结过去经验,发现申诉时主要围绕这几点申诉:
1、避重就轻,弱化违规行为的严重性
2、通过证据材料(图片、文字、对话、数据、历史记录等)证明没有违规行为
3、强调自己是微信良好内容生态的构建者之一
4、承认有一定错误,希望从轻处罚,比如封号30天
那么有申诉解封成功的案例吗?
被阶梯式封号,小公举几年前运营的公众号就解封成功过(划重点)。但是被永久封号的公众号申诉解封,小公举还没看到过这种案例。
因为既然是一次性永久封号,那么就是违规程度很恶劣,被误判的几率很小。还有就是你认为很小的违规行为,对于官方来说是很大的违规行为。
有人跟我们吐槽,说别的公众号也发了这个内容,却没有被封号。那只能说明他是漏网之鱼。
有很多人宣称,可以利用微信内部关系进行解封,目前小公举还没发现成功的案例,所以纯属装逼/欺诈/瞎说八道。
向微信官方申诉解封是唯一的方式,向你所在区域的网信办申诉解封是第二种方式。(至于有的人说,怎么找网信办,这个嘛......好像无解)
这种方式我们没有操作过,但据同行向小公举透露,有的地方相关部门会提前告知该地域类公众号运营者,什么内容不能发,什么内容可以发。
创办相似名称的小号
比如我们采访对话过的知名自媒体“樱桃小房子”,被永久封号后,迅速创办了新号“樱桃大房子”。基于IP的号召力,大多数老粉丝们都重新关注了新号,没有灾难性的损失。
五、怎么将损失降到最低?
1、提前创办相似名称的小号(在没有矩阵的情况下)
创办相似名称,是方便老粉丝们搜索。
老粉丝们发现你的公众号被永久封号后,会在公众号里搜索号里面关键词,
比如“运营”,很容易就能找到新号了,然后重新关注。
不过主管部门严打重生号,例如币圈大V孙宇晨,被封号1小时后就注册个小号,小号刚发了条微博又再次被封了(可能是太嚣张了吧)。
2、把小号信息放在菜单栏中
通过二维码、文章、图片等方式,把小号相关的信息置于大号菜单栏中,相当于不断告诉粉丝们自己有一个小号,甚至可以把菜单栏的名字取成和小号一样的名字。
3、定期发布小号二维码
定期发布小号的二维码,让粉丝们关注,以防老号丢失找不到。
最后!
最后!
最后!
坚决遵守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这条最重要。
-END-
TAG:不得人肉搜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