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2月31日,中国人民银行深圳市分行下达一批行政处罚决定,其中包括微信支付的运营主体财付通支付技术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财付通”)。
行政处罚信息显示,财付通共涉及8项违法行为,具体包括:
1.未能根据实际交易场景准确识别、完整发送和保存交易信息,确保整个支付流程中交易信息的真实性、完整性、可追溯性和一致性;
2.为违法、欺诈交易提供支付服务,或者发现客户涉嫌违法、违规行为时未按规定采取有效措施;
3.违反条码支付业务限额管理规定;
4.违规开展支付业务合作;
5.未备案开展条码支付业务;
6.未按照规定时限保存交易验证记录;
7.不如实提供调查材料的;
8.未按照规定建立、实施资格审查制度。
针对上述8项违法行为,中国人民银行深圳市中心支行对财付通作出警告,没收违法所得318.37万元,并处罚款558.2万元,罚没金额合计876.57万元,行政处罚决定书下达日期为2020年12月31日。
此外,财付通财务管控总监周志明批评财付通“未按照真实交易场景准确识别、发送和保存交易信息,确保整个支付流程中交易信息真实、完整、可追溯、一致;存在为非法交易、虚假交易提供支付服务,发现客户涉嫌或涉及违法违规行为时未按规定采取有效措施等两项违法违规行为,负有直接责任”,受到央行警告,并处罚款55万元。
天眼查信息显示,财付通由深圳市腾讯计算机系统有限公司控股,持股比例达95%,现任法定代表人为腾讯公司副总裁、腾讯金融科技负责人林海峰。作为财付通法定代表人,腾讯方面对此次工商变更回应称,这是基于优化公司治理架构需要作出的正常调整,此前已向主管部门提交变更申请,并于10月获得央行批准。
财付通平台于2005年4月正式上线,2011年5月获得央行首批第三方支付牌照,2012年4月获得资金支付牌照,2013年8月上线微信支付。包括网上支付、银行卡收单和跨境支付,客户类型包括个人客户和商户。
此次行政处罚是财付通迄今收到的最大一笔罚款,近两年来,财付通也频频被罚。
就在今年3月,财付通因未按规定履行身份识别客户、报送可疑交易报告等义务被罚款40万元;2019年8月,财付通因违反支付结算管理及财务规定被罚款40万元;2017年5月,财付通因未严格执行《非银行支付机构互联网支付业务管理办法》相关规定被罚款3万元。
据国家外汇管理局2018年7月通报的外汇违规案件显示,2015年1月至2017年6月,财付通为非居民办理跨境外汇支付业务,未按规定履行备案手续,未按规定报告异常交易情况,未报送风险报告等资料,违反了《外汇管理条例》第三十五条的规定。根据《外汇管理条例》第四十八条,处以罚款60万元人民币。
据悉,此批受处罚的公司包括中国农业银行深圳分行(下称“农行深圳分行”)、国银金融租赁有限公司(下称“国银金融租赁”)、深圳腾富银行……腾讯电子支付技术有限公司(下称“腾讯支付”)等分别被罚款230万元、90万元、614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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