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厅长尹维真领导湖北省城乡建设和区域规划工作。湖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是国家***机构。湖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根据《**中央办公厅和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湖北省人民***事业单位公告》的通知《改革计划》(汀字[2009] 8号),《**湖北省委,湖北省人民***印发《湖北省人民***事业单位》《改革实施意见通知》 ”(鄂恩[2009] 18号)是根据湖北省***的精神成立的。
湖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摘要:
湖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设有联合处,政策法规处,住房保障处,城乡规划处,房地产市场监督处,城市建设处,乡镇建设处,勘察设计技术处,城市管理处和房屋局等共有十七个部门,包括公积金监督处,计划财务处,人事处,党委,纪检监察办公室,建设工会,退休干部办公室和行政审批办公室。
1、办公室
负责电信,会议事务,保密,信息,安全,保密,新闻和宣传以及来信和访问的工作;协调办公室的***事务;负责城市建设档案的管理。
2、政策法规处
组织制定有关地方法规和省***法规草案,编制和报告行业立法计划;负责审查相关法规文件的合法性;指导住房和城乡建设法的普及,行政执法监督,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负责审查,协调并全面报告建设行政审批项目。
3、住房安全局
指导住房保障政策的实施;组织编制住房保障发展计划和年度计划并监督实施;负责廉租住房资金安排和项目建设相关事宜;指导经济适用房的建设和管理;指导改善低收入家庭的城市低住房困难;组织城镇低收入家庭住房保障管理信息系统的建设与管理;制定适合全省的住房政策;指导住房建设和住房制度改革。
4、城乡规划处
为城乡规划制定政策,法规和制度;组织制定和监督城市系统规划的实施;指导制定和监督城乡规划实施工作;指导城市勘测,城市地下空间开发利用,城市雕塑工作。承担省***下达的城市总体规划,对区域城市体系规划进行审批,并监督实施;参与土地总体规划的审查;选择主要区域基础设施和区域重大项目的位置,并发布建设项目位置意见;承接历史文化名城(镇,村))审查有关审批和保护监督工作;承担城乡规划编制单位的资格认证和注册城市规划师资格的管理。
5、房地产市场监督办公室
制定房地产市场监管和稳定房价的政策措施,并监督其实施;起草房地产行业的产业政策,法规和发展计划;承担房地产市场的监督管理工作;指导有偿转让和开发利用城市土地使用权;办理房地产开发公司,物业服务公司,房屋中介机构的资格证书,以及房屋拆迁单位的资格批准;指导城市房屋拆迁,财产所有权管理,房地产登记发行,房地产***仲裁和财产管理,白蚁防治,危房评估等工作。组织建立和管理房地产市场信息系统和房屋所有权信息系统。
6、城市建设处
研究制定城市市政公用事业的发展战略,政策,法规和技术标准,并监督其实施;指导城市供水,排水,污水处理及其配套管网,燃气供热,园林绿化,道路桥梁建设,维护和运行管理等市政公共设施建设;指导城市地铁轨道交通项目建设;参与调查和处理市政公共基础设施重大质量安全事故;负责市政公共行业建筑企业的资格认证和监督管理;组织和协调市政公用企业参与国际工程承包和劳务合作;负责风景名胜区及其规划的审查,审批,监督管理。
7、乡镇建设办公室
制定并指导实施村镇建设政策;指导城镇,乡镇和村庄规划的准备和实施;指导农村住房建设,农村住房安全和危房改造。为居住在城市的农民提出住房政策建议;指导小改善乡镇的生活环境;组织开展乡镇建设试点,指导重点镇建设。
8、勘测,设计和技术部门
准备并监督工业政策,法规和发展计划的实施,以进行勘察设计咨询,工程建设监理,工程造价咨询,建筑技术和建筑节能,墙体材料创新和散装水泥;组织编制《城乡建设防灾减灾计划》并监督实施;负责房屋建筑和市政设施抗震设计规范的实施和监督;承担勘察设计咨询,施工监理,造价咨询,商品混凝土机组资质证明;组织制定地方工程建设标准,工程标准设计,省统一定额,建设项目评估方法,经济参数,建设工期定额,公共服务设施(不含通讯设施)建设标准,并监督实施;指导产品质量认证工作,监督各种工程建设标准和配额的执行情况;组织实施重大建筑节能和科技攻关项目;指导科技成果转化和推广。
9、城市管理处
研究制定城市管理执法,城市建设监督,城市风貌和环境卫生的发展战略,政策,法规和行业标准,并监督其实施;指导住房和城乡建设的检查和执法。指导城市面貌,环境卫生治理和执法;指导城市垃圾处理设施的建设,维护和运行管理;组织城乡规划,住房保障,房地产市场,住房公积金,建筑市场,标准定额,工程质量与安全,建筑节能,城市建设,乡镇建设,历史文化名城风貌在景点和城市减排方面违反法律法规。
10、住房公积金监督办公室
实施国家和省有关住房公积金管理的指导方针,政策,法律和法规;制定住房公积金发展计划和年度计划,并组织实施;监督住房公积金和其他住房公积金的管理,使用和安全;指导和监督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的业务工作;负责住房公积金的信息建设和管理,以及住房公积金的统计和分析。
1 1、规划和财务司
组织制定建筑业发展计划,技术引进和投资计划;参与财税价格政策的研究与建设;编制和管理城镇,乡镇维护建设补助资金计划;负责部门资金和国有资产的管理;指导和监督直属单位,管理社会团体的财务和国有资产的管理;负责整个系统的统计工作。
1 2、人事部
负责机构和直属单位的组织,人员,劳动和工资管理;组织对建筑工程高中专业技术职称的评价;负责协调住房和城乡建筑业的资格和职业技能;编制施工系统人才培训计划,指导行业干部和职工的教育培训;负责行业的国际交流与合作以及对外事务;负责行业协会的管理。
1 3、组织党委员会
负责***机构和直属单位的党组工作。设立机构党委办公室,承担机构党委的日常工作。
1 4、纪检监察室
依照有关规定设立纪检监察机构。
1 5、建立工会
建筑工会要按照有关规定建立。
1 6、退休干部办公室
负责本部门离退休干部的工作,指导直属单位离退休干部的工作。
1 7、行政审批办公室
负责全省建筑工程企业资质(资质)行政许可的实施和企业出入境登记服务的集中审批。
湖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信息公开:
根据《湖北省人民***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湖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信息公开指南》(以下简称“称为“指南”)。
一、积极披露
1、可见性范围
湖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的信息公开包括机构一级的信息公开。湖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部积极向社会公开的***信息可以在《湖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部信息公开目录》中找到。 《目录》由湖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编制。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可以在湖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部门户网站上查阅《目录》,或向湖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办公室索取该目录。信件,传真等
2、公共表格
积极披露的***信息主要在湖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网站的门户网站上披露。
3、公开时间限制
产生了应积极公开的各种***信息后,湖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将及时进行公开。如果由于特殊原因不能及时披露,披露时间不得迟于信息产生后的15个工作日。
二、申请披露
1、可见性范围
公开范围是指符合《条例》但尚未得到积极公开的信息,应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的申请公开。
2、接受机构
受理单位是湖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办公室,办公地址为湖北省武汉市武昌区中南路12号。办公时间为8:00至12:00、14:30至17:30(节假日除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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