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方支付作为一种便捷的支付方式,已经被越来越多的消费者所使用。然而,在追求和享受便捷服务的同时,“天天315”项目不断收到部分消费者关于银行卡被第三方支付平台盗用的投诉,暴露出各种安全隐患。
我们来看看湖北消费者王先生的遭遇。 11月15日晚上7点,王先生在家上网时,QQ邮箱提示银行卡有100元的成功交易记录。王先生立即查询该卡的交易记录,发现10月16日至11月15日期间,易联支付共19次从卡中扣除5900元。王先生立即致电易连支付反映情况,随后按照易连要求发送收据,并将身份证照片、银行卡照片、通话清单照片等发送给易连。 11月17日,也就是两天后,易联支付回复称,经核实,王先生于10月16日上午拨打易联支付020电脑语音电话确认付款。由此可见,王先生对刷卡消费是有了解的。 ,因此后续交易没有后续。对此,王先生无奈地告诉记者,“我连020开头的电话号码是什么都不知道,也从来没有接到过那个电话。”
奇怪的是,王先生通过苹果APP交易记录查到的钱是用来充值《梦幻西游》游戏的,而通过银联查到的消费记录却是在航空4511平台上使用的。王先生说:“我拨打了客服电话咨询,如果是通过银联支付的话,那么银行应该是靠前方,银联是第二方,最后是第三方支付平台。”我查询的详情,包括亿联发送到我邮箱的交易成功邮件,都是及时乱七八糟的,根本不是正规流程。”王先生对亿联的交易流程提出质疑。
对此,王先生表示,他曾致电宜恋客服,但对方无法给出解释。王先生还向银联客服进行了投诉。银联表示,这是易联提交的交易,需要他去易联解决。如何定义第三方支付?我们如何理解第三方支付以及它的功能是什么?中国政法大学传播法研究中心研究员、硕士生导师朱伟和中国消费者协会律师团律师胡刚共同解读分析了今天的话题。
朱伟:第三方支付是一个约定俗成的术语。事实上,支付宝等平台在法律上更应该被称为非金融机构。有了互联网,如果所有的支付都由银行来做,特别是互联网金融,互联网交易会特别不方便,所以就有了这样一个非金融机构,类似于银行的支付平台。就是“一只手牵着两个家庭”。一侧是收款人,另一侧可能是传统的金融机构。涉及多个实体,例如银行、网上银行和支付平台。问题出现在哪个环节?这就提出了最大的问题——很容易推卸责任,所以情况就比较复杂。
什么样的交易平台才叫第三方支付平台,比如拉卡拉、支付宝、易联等,都是第三方平台吗?他们获得什么样的支付牌照?
朱伟:国家有相关规定。您必须获得支付业务许可证,该许可证必须经中国人民银行许可。这不是你愿意就能做的事情。比如如果是全国范围的话,需要1亿注册。在申请许可之前,还有许多与资本相关的复杂条件。
记者了解到,目前我国269家第三方支付机构中,具备互联网支付资质的不超过100家,但绝大多数都开设了支付账户。为什么会出现这样的情况呢?
胡刚:2010年,央行出台了部门规章《非金融机构支付服务管理办法》。该规定设置了行政许可,即所谓非金融机构提供支付服务必须取得中国人民银行的许可。行政许可,其档案法律渊源是《中国人民银行法》。从2010年到现在,可能只有两三百家企业,但实际上提供支付的企业可能更多。不过央行对这方面的管理非常严格,所以表面上可能是一家公司在用,但实际上背后是另一家持牌非金融机构,所以这方面总体来说是比较稳定的。比如有的可能明显不做支付,但如果你要支付,他们可能还是会链接到这些有支付牌照的公司。
朱伟:表面上是这家公司,但实际上是通过深层链接,利用其他有资质的公司来提供支付服务。在网上交易或互联网金融中,也有一些人不具备相关资质。他们会在没有法律规定的情况下想办法潜入,或者使用其他方式。一旦出现问题,除了银行和银联平台之外,可能还有第四个,比较复杂。
目前支付账户普遍不实行账户实名制。据公安部介绍,不少机构为洗钱、恐怖融资等“黄赌毒”违法犯罪活动提供便利。二是挪用客户资金的情况时有发生。其次,安全管理被忽视。部分支付机构风险意识淡薄。客户资金和信息安全机制缺失。安全管控措施不到位,对消费者信息和财产安全构成严重威胁。朱伟医生,据您了解,这些情况常见吗?
朱伟:这是一个巨大的利润空间。比如,当我们买了东西,把钱交给某个支付平台时,我们实际上可能还有1、2天的空闲时间。在此期间,资金根据法律性质,不属于平台,而是属于消费者自己。这时大量的资金就存在资金沉淀的问题,其中就包含了大量的利息。从法律角度看,这部分利益实际上属于消费者本身,不应该在消费者不知情的情况下,被他人任意处置。另外,未实行实名制是一个大问题,很可能这就是洗钱、逃税等一系列问题的根源。实名制时期,国家很早就有规定,但没有完全落实。另外,需要强调的是,消费者在平台上支付的钱到达银行之前,平台有管理责任。这部分资金不属于平台所有,不能挪用或定期投资。但现实中,这种想象目前还存在很多。 。
胡刚:总体来说,我们的金融机构这种安全意识非常强,同时监管也比较强。比如,国家安全法具体包括了金融安全,而金融安全又包含在经济安全之中。同时,我们的“一行三会”,即在人民银行、银监会、保监会、***的监管体制下,我们的金融体系并不完全是与完全市场化国家或地区相同。总的来讲,我们强调稳健发展,在进一步提高金融稳定性的同时,也要保护金融消费者。上个月,国务院专门印发了关于加强金融消费者权益保护的指导意见。这个指导意见可能看起来不太引人注目,但规范性文件使用了金融消费者一词,并将其作为标题。可以想象,未来这方面的工作很可能会得到进一步加强。我始终认为,在经济领域我们要做好三件事。靠前,在国家层面,要确保国家安全;市场层面,要营造开放竞争的环境;而在消费者层面,我们要保护消费者的权益。所以从这个角度来说,随着国务院81号文件的发布,我们的金融消费者权益保护进入了一个新时代。
我们采访了亿联相关负责人。易联支付于2011年获得央行相关支付牌照,因此刷卡流程和安全标准均符合央行标准。按照正常情况来说,不会有任何问题。 。至于消费者银行卡为何被盗,该负责人表示,“可能是用户的银行卡信息、取款密码、身份证信息等通过某种手段被非法获取,或者丢失了相关证件”目前网络上存在很多木马、钓鱼网站、网络诈骗信息等,可能会导致用户的银行卡信息和身份信息被盗用,如果是这个原因,其实是用户自身的问题。用户需要注意保管好各类敏感信息。” Wang 在一个月内被黑客攻击了 19 次。是易联支付系统的漏洞问题还是消费者自身的问题?现在你的判断是什么?哪个链接更容易出现问题?
胡刚:其实对于普通消费者来说,他们希望有人能尽快弥补我的损失。从这个角度来看,我们是否应该在制度设计上有所进步呢?比如我们有行政许可或者各种相关规定,但是这些规定能保证消费者能够尽快得到赔偿吗?不会。国务院相关文件也强调,这种责任保险制度要在很多领域鼓励和推广。如果经营者尽可能去保险公司投保这种产品或服务责任险,如果出现问题,至少保险公司会负责。通过提前赔偿,消费者可以先弥补损失,然后消费才会更放心。从这个角度来看,我们呼吁不仅要推广或鼓励责任保险制度,而且在消费者欺诈或侵权行为多发的领域,特别是金额较大的领域,如网络金融消费等,相关经营者应该更要主动去做这件事。此外,经营者的举证责任也非常重要。消费者接受这种服务仅仅是基于对金融机构的信任。如果出了问题,金融机构会说不是你的问题,而是你的问题。这对于消费者来说是非常不舒服的。公平的。在这种情况下,拥有雄厚资金、技术等信息优势的经营者就应该勇敢地承担相应的举证责任。我认为在金融消费领域,金融机构应该承担全部举证责任,而消费者只需要承担举证责任。说我和你有服务关系,我吃过亏就够了。这是正常诚信的金融消费环境的两个必要条件。
朱伟:我觉得这很有可能是消费者自身的原因。现在所有信息都是通过手机验证码发送的。我的手机经常会收到一些奇怪的链接等等,对此我一定要小心。使用常识,不要点击它。提醒大家,有些人想要测试,有些人想要你的名字,有些人想要你的基本信息,包括身份证号码和手机号码。它有了信息后,就会随意给你发一个链接,比如彩票中奖信息,你只要输入验证码就万事大吉了,它就可以盗取你的信息。平台负有一定的责任。出现问题后,平台必须根据自己的过错承担赔偿责任,因为如果平时消费是在北京,但这次消费可能在其他地方,存在严重的地区差异,而且当地的ID也在北京,如果此时平台也核实,平台将承担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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