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们已经准备好了,你呢?

我们与您携手共赢,为您的企业形象保驾护航!

本站(公众号:)8月26日讯,近日有媒体报道,一网民在某网络直播平台上传播暴恐视频及****而被人民法院依宣扬恐怖主义、非法持有宣扬恐怖主义物品依法判决获刑*3年6个月,并处罚金4000元。

据悉2017年1月16日,市巴林右旗公安局侦破一起以其为增加粉丝关注度,利用手机在某直播平台上传视频、图片的宣扬恐怖主义案件。警方在侦查中发现,嫌疑人在所持有视频中,4部被认定为暴力恐怖视频,4部被认定为暴力血腥视频。另有8张图片被认定为暴力恐怖图片,22张图片被认定为暴力****。其上传的4部视频被认定为暴力恐怖视频,3张图片被认定为暴力****。

最终赤峰市中级人民法院对姜某犯宣扬恐怖主义罪,判处*3年,并处罚金人民币3000元(人民币,下同);犯非法持有宣扬恐怖主义物品罪,判处*1年,并处罚金1000元,决定执行*3年6个月,并处罚金4000元。

随着网络直播平台的兴起,也让给了人们更多的自我展示机会,但是要时刻谨记网络也不是法外之地,发布暴力恐怖视频有违国家法律,依法文明上网是网民义务。广大网民要以此为戒,切实增强对网上信息“辨伪去妄”的能力和自觉,多一些理性分析,少一些盲目转发,不给网络涉恐言论提供滋生蔓延的土壤和空间,共同维护健康和谐的网络秩序。

免责声明:本站内容(文字信息+图片素材)来源于互联网公开数据整理或转载,仅用于学习参考,如有侵权问题,请及时联系本站删除,我们将在5个工作日内处理。联系邮箱:chuangshanghai#qq.com(把#换成@)

我们已经准备好了,你呢?

我们与您携手共赢,为您的企业形象保驾护航!

在线客服
联系方式

热线电话

132-7207-3477

上班时间

周一到周五

二维码
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