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地区通信管理局的备案规则中,规定了ICP备案的信息填写要求、所需提交的资料、备案信息变更规则和备案转移规则。本文为您列出了各省管局备案规则文档链接,您可根据所在备案的省、自治区、直辖市查看对应规则。
东北各省管局规则
黑龙江、吉林、辽宁
华北各省管局规则
北京、河北、内蒙古、山西、天津
华东各省管局规则
安徽、福建、江苏、山东、上海、浙江、江西
华南各省管局规则
广东、广西、海南
华中各省管局规则
河南、湖北、湖南
西北各省管局规则
甘肃、宁夏、青海、陕西、新疆
西南各省管局规则
重庆、贵州、四川、**、云南
除了以上列出的各省管局备案规则文档外,您还需注意部分省市对备案资料的特殊要求:
北京市用户:请参见北京市公安局计算机信息网络国际联网单位备案表(样例)。
天津市用户:请参见天津地区备案网站内容说明。
广东省用户:请参见网站建设方案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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