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们与您携手共赢,为您的企业形象保驾护航!
根据财税(2018)33号文件规定,自2018年5月1日起,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标准为年应征增值税销售额500元及以下。如何理解这个政策呢?准确理解年应税销售额的...
热线电话
132-7207-3477
上班时间
周一到周五